那是不是可以推翻 「陰陽平衡」的原則呢?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於本」 -- 黃帝內經、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 -- 黃帝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
因此 治病必審其陰陽,以 人身的陰陽變化(消、長、進、退),來產生對應的治則的補法、泄法,我認為還是不可推翻的
那人身的陰陽變化有那些呢?
1、陽盛陰衰
2、陰盛陽衰
3、陽盛陰盛 or 陰盛陽盛
4、陽衰陰衰 or 陰衰陽衰
或許可以這樣說:
當人身的陰陽比率失衡時(即 陽盛陰衰 或 陰盛陽衰),那麼人體會反應出不適的証狀
在極度不適的狀態,可能就可以被歸類到某種病名,而需要進行治療;
若比率失衡,卻不嚴重時,人大概只會感覺到「不適」,自己卻說不出個所以然,
醫院檢查也找不出明確原因( 當然找不出疾病的原因,還有很多因素…),
這個灰色地帶 也就是 所謂的「亞健康」(好像是大陸用法)
同時也是 中醫 常講的 辨「症」論治,而非 辨「病」論治…
[ 本帖最後由 慢吧 於 2011-5-6 17:4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