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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教大雁 [打印本頁]

作者: 吉第    時間: 2012-7-9 14:24     標題: 請教大雁

喜歡的不貪戀     討厭的不排斥

寫這句話是提醒警惕不要太隨順自己的個性習氣想法定見
對於喜歡的  不管是境界  事物  人物   我都很容易沉迷 不忍割捨  不想出離
喜歡的可以接近  但不要沾黏   可以使用  但不要佔有

對於討厭的  不管是境界  事物  人物   我都很容易看不順眼   批判排斥   
個人討厭的並不表示那就是不好的不對的  也許是個人的偏見
甚至是自己也知道是正確的只是與自己習氣喜好相左  
更要拋棄個人的厭惡排斥感  參與學習  

不排斥並不代表要完全接受接納(到了某一個層次沒有接不接受的問題)
暫時可以不隨順  但應不起厭惡感

在日常生活中   暫時我會先用這句話檢驗自己  也跟大家共享  雖然常常123重新開始

以上說法用詞不盡完整適當  也有其侷限性  個人能力只能就此回答

同時也謝謝大雁提出對這句話可能有漏洞的問題
可否請大雁說一說自己的發現和看法   願聞其詳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9 15:03

謝謝吉第姐。

之所以會發問,是因為乍看『討厭的不排斥』這句。
因為文字很短,對於『討厭的不排斥』,應該有未盡的辭意在其中。
個人感覺,即便已『不排斥』,但終究還是有個討厭存在。
我大概可以知道原始作者可能有對照之意,而討厭與喜歡兩相比較,自己覺得討厭的對抗性比較濃厚。
但看過吉第姐的說明後,比較清楚你要表達的意思了。
因文字很短,擔心有未盡之處,所以才請吉第姐稍作申論啦。

謝謝喔。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10 09:44

不好意思,再補充一下:
因為畢竟『嘉言』,是用來自我返照跟砥礪人心,所以請教吉第姐的用意也是建議大家,如果嘉言文句過短、文言難懂、容易有多重解讀或曲解空間的話,也請輪值星君把自己的解讀書寫一下,以正自己想表達的意思。

以這句『喜歡的不貪戀     討厭的不排斥』為例:
在吉第姐說明前,我會有種解讀是:我還可以保留這個討厭,只要我能不排斥。
尚不論這能否達到真的討厭還可以不排斥,但也好似變相鼓勵我仍可保留這個討厭。
在吉第說明後,知道吉第姐的意思是,也瞭解目前吉第姐是希望以漸進的方式來看待這句嘉言。

稍作說明後,比較清楚您的解讀意義。
謝謝。
作者: 猛龍    時間: 2012-7-10 09:59

我也一直對這句話覺得怪怪的  但卻不知道如何說  好在大雁適時提出對這句話可能有漏洞的問題

對上面大雁對這句話可能有漏洞的問題的說明  我有同感  謝謝大雁深入的探討

我想  如果這句話之前後順序調整一下  是否衝突對立能減輕一點  您覺得呢  如下:

"不貪戀喜歡的   不排斥討厭的"

作者: 吉第    時間: 2012-7-10 13:33

不貪戀喜歡的   不排斥討厭的
這也很好
這句話是態度先已確立好  很明確   
對立 衝突較輕

喜歡的不貪戀   討厭的不排斥
這句話承認心中的對立是存在的
自我警惕性的語氣比較重    比較有力

可能適用不同階段層次
我想了想   可以改成馬爸所提的  也比較能減低大雁和馬爸所思考對立衝突的部分

在此敬告三松同學   更正此一格言   打擾唐突之處請原諒
謝謝大家

[ 本帖最後由 吉第 於 2012-7-10 13:45 編輯 ]
作者: HMC    時間: 2012-7-10 18:10

嘉言合意則用之,不合意則捨之。笨版工覺得修改他人之詞並於原句下繼續貼似有不妥之處。鄙人言詞拙劣,無法表白其微處,懇請體諒並予參酌。
作者: 吉第    時間: 2012-7-10 19:16

悍馬說得有理
還好地是照片是分享天下讀者俱樂部的

嘉言不是   那是我曾經看過的   忘了確切的出處  只是記得覺得不錯
也算是勵志督促的文句

下次還是貼有確切出處的  較無爭議
謝謝悍馬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10 21:35

以過去幾年的嘉言張貼,修改嘉言也不是沒有前例。
在2010年(前年)8月,小鬆姐輪值的第二週,確有在老師的指導下,修改過嘉言張貼。
而且進行到二修,也就是該週有三次不同嘉言貼出。

修改的方式,一修時(第二次),是將第一次貼出的嘉言刪掉後半部。
(本次經老師指導)

但因還是不妥,所以進行二修(第三次),而本次便直接更改掉嘉言,換成新的嘉言。
(本處修正:二修非不妥,而是小鬆姐覺得老師後來寫的太讚,所以想更改成老師的文句,所以再做調整)

若以援例來說,是沒有改動原字句的前例。
所以HM兄所提,也是一尊重原出處的見解。

以下內容供日後輪值之嘉言星君參考。
----------------------------------------
請參考:
http://www.lifecom.tw/discuz/viewthread.php?tid=1355&extra=page%3D6&page=7

請見第七頁與第八頁小鬆姐回文部份。

----------------------------------------
附錄:
輪值:小鬆
20100808
臣服的好處就是,當你接納了當下,不徒然浪費力氣去抗爭的時候,
事情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轉機出現,你才真的發現你原來的掙扎真的是白費力氣。

而且,正因為你把能量充份關注到眼前的事物上,有的時候你會發現更好的解決之道,
幫助你脫離眼前的困境,或是你不喜歡的情境。
(摘自遇見未知的自己)

0809一改
臣服的好處就是,當你接納了當下,不徒然浪費力氣去抗爭的時候,
事情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轉機出現,你才真的發現你原來的掙扎真的是白費力氣。
(摘自遇見未知的自己)

0810二改
當臣服發生時   一切就鬆開了
當臣服發生時   一切就鬆綁了
當臣服發生時   一切的一切就自然而然不再執著囉
當臣服發生時   一切的一切就自然而然放下囉
當臣服發生時   一切都是自在無礙
當臣服發生時   ~~~~~~~~~~~~~~~~~~~~~~~~~~~~~~
(三宇老師)

[ 本帖最後由 大雁 於 2012-7-11 10:26 編輯 ]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11 10:24

上篇文章有新增紅字補正,請看過的同學再看一下。
抱歉,謝謝啦!
作者: 三宇    時間: 2012-7-11 22:29

引用:
原帖由 HMC 於 2012-7-10 18:10 發表
嘉言合意則用之,不合意則捨之。笨版工覺得修改他人之詞並於原句下繼續貼似有不妥之處。鄙人言詞拙劣,無法表白其微處,懇請體諒並予參酌。
抱歉喔~~~
三宇不察有修改他人文章之處
敬請原諒

還有阿~~~記得上課提過盡量不要貼非佛法的嘉言
免得同學提問三宇要回答或同修要回答造成困擾

[ 本帖最後由 三宇 於 2012-7-12 08:23 編輯 ]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12 08:21

引用:
原帖由 三宇 於 2012-7-11 22:29 發表


抱歉喔~~~
三宇不察有修改他人文章之處
敬請原諒
...
ㄟ....因為實在也無法完全重溯記憶。
只確定老師有指導,無法確認修改是老師建議還是小鬆姐自主調整。
在這邊讓老師承擔,非常抱歉。
作者: 吉第    時間: 2012-7-12 12:18

很高興重新看到

當臣服發生時   一切就鬆開了
當臣服發生時   一切就鬆綁了
當臣服發生時   一切的一切就自然而然不再執著囉
當臣服發生時   一切的一切就自然而然放下囉
當臣服發生時   一切都是自在無礙
當臣服發生時   ~~~~~~~~~~~~~~~~~~~~~~~~~~~~~~
作者: 吉第    時間: 2012-7-12 19:18

告訴自己不要把臣服又當成是一個逃避的技術
不是表面的  要入心
作者: 小鬆    時間: 2012-7-12 20:39

引用:
原帖由 大雁 於 2012-7-12 08:21 發表


ㄟ....因為實在也無法完全重溯記憶。
只確定老師有指導,無法確認修改是老師建議還是小鬆姐自主調整。
在這邊讓老師承擔,非常抱歉。
對於當時嘉言更改狀況稍做說明
記得當時老師對所貼的嘉言引發創作自己的詞句
並非修改所貼嘉言
當時我覺得老師所寫詞句很好
所以就將當周嘉言更改為老師的詞句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13 17:41

謝謝小鬆姐補充。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15 08:18

謝謝老師昨日的指導。

在這串討論文『帖8』的回覆中,我寫到了老師在2010年8月上課時對嘉言提點、修改等討論的字句。
因為寫文章時無法詳述、重溯當時小鬆姐何以更改當時第二週嘉言(一修)完整的來龍去脈,僅就自己能查看的片面資料範圍,又以自己已不全、卻自視甚高的記憶加上粗糙推論,就寫下嘉言更改經老師指導的錯誤定論,後又在『帖11』附加說明不知道是老師直導更改還是小鬆姐自主調整,如此不察、妄語,都讓老師無端背上修改他人原始文句的罪名。

在此向老師深深的懺悔、道歉。
老師,我錯了。
請求老師原諒。
因為不察全貌、輕率粗糙的推論陷老師入罪而不自知,是罪一。
自己的妄語,也有愧多年老師指導,是罪二。
還要老師提點才知錯、道歉,是罪三。
沒有在老師針對此事的初提點便破盲點,是罪四。
沒有虛心臣服之心,是罪五。

也向法界與護法懺悔。
陷尊長入罪,是重罪,有損尊師重道。
祈請法界、護法原諒。

也向自己懺悔。
原來內心毫無起伏的接受指導仍是如此不濟。
執著於自以為是的『有所本』還在內心翻騰。

以上為個人錯誤之處,深感抱歉。

謝謝老師提點機會讓我為文道歉,重新檢視事件,整理心緒。
也願寫完此文,從此更虛心接受指導,不再起伏。
若仍有未盡之處,將再主動請教老師。

謝謝法界、護法、老師、同學提點。
謝謝。


大家,等一下樹下見。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16 10:26

大家好:
借用版面,向HM兄致上歉意。

在本討論串中,HM兄於『帖6』提及『修改他人文句有不妥之處』,因為個人一時不察HM兄提醒大家的正知見,而在後續發言貼文失當,雖然本意也有部分讚同HM兄的見解,但思維不正,等於已不認同對方,所以在最初的起點,已與HM兄衝突。
在此向HM兄致歉,也感恩HM兄於周末課程中,不吝發表後續看法,讓個人能因此事件而有收穫,非常之感謝。

觀與HM兄文字互動的過程中,個人呈現了幾項錯誤:

第一,未察改動原作者文句是一大不妥之處,正見正思維已失。
第二
在不察正見已失後。
還搬出『老師指導』企圖壓制HM兄之意見,而且依然未察。
造成讓老師背罪、與HM兄對立而且繼續不察。
此三不察,實在錯的相當離譜。

第三
雖說正見已失,後續的三不察也是可能發生之連鎖反應,但對於文字之傲慢,其實是很重大的病。
雖然個人不是作家,也不是文字高手,但內心對於文字運用還是有自我優越感存在。
所以由於文字傲慢,讓我在解開本事件的正確理路中,初期一直陷於『我已經寫的很清楚』、『難道你們看不懂』這般的思維,也固守在所謂『更改』、『修改』的文字牢籠,對於『用字遣詞標準認定』超越該有的正見,以文字當做抗辯之武器,無視他人觀看文章之立場與感受,只有貢高我慢。


以上所寫缺失,承蒙法界、老師指導、HM兄的提醒,方能理清脈絡。
慚愧、懺悔。

也再次向HM兄表達歉意與感恩。
也願HM兄來日願意繼續不吝提醒個人不妥善之處。
謝謝。

[ 本帖最後由 大雁 於 2012-7-16 11:53 編輯 ]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16 11:00

大家好:
在這版面,也要向『因改他人文句、不尊重原作者事件』,向原始作者致上懺悔與歉意。

感謝老師於週末對於整個『擅改他人文句』課題的教導,再一次點到『尊重整個法界虛空』。
也謝謝HM兄在課程中提到,不當修改他人文句的動作,讓我們不察之處產生了無形的對抗空間。
個人因不正確之思維,與文字傲慢,在整個事件中也等同支持了擅改他人文句之行為。
後因老師、同修指點、協助釐清,始知犯下如何的錯誤,而未讓我繼續陷入錯誤認知、繼續加深罪業。

在此鄭重的向原作者以及護持原作者的尊長、大眾,致上歉意。
非常的對不起,我錯了。
請你們原諒。

我將記取此課程給予我的教誨,感恩。

-----------------------------------
本文如果有未盡、不完善之處,懇請老師、同學指導。

謝謝。

[ 本帖最後由 大雁 於 2012-7-16 11:24 編輯 ]
作者: 三宇    時間: 2012-7-16 11:27

啟動特偵人員(啟賢、大仰)
這整個事件還有多少藏污納垢在裡頭。

作者: 三宇    時間: 2012-7-16 13:30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16 14:52

報告,收到!
那我先等特偵人員辦案。
暫時告退。
作者: 三宇    時間: 2012-7-16 19:04

以上大雁文章中所訴之
改成過失會不會好一點

還有上課所提之也正為過失

至於本文相關人若有過失
一定要找出自己哪裡出了問題
如找不出來就請啟賢  大仰出招了
作者: 大仰    時間: 2012-7-16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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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大仰 於 2012-7-16 22:55 編輯 ]
作者: 三宇    時間: 2012-7-16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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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大仰 於 2012-7-16 22:44 發表
回覆一下 以閱讀老師PO文內容

作者: joy    時間: 2012-7-17 08:00

大仰下針囉~~
作者: 猛龍    時間: 2012-7-17 08:41

我來自首了  我錯了  請原諒

作者: QQ.    時間: 2012-7-17 08:53

我也來自首了… 我錯了…

自首 #8的 大雁的回文中…
我 評分  給了 大雁 10分…
當下,是想到 大雁,很讚,還記得 小鬆姐姐 貼文一事…
不過,我沒有細想,也沒有重新仔細的地去看 大雁的文章…
輕率的評價,表面給了別人肯定…
但在更深層的部份,卻可能 背上 因  「不明因果」所造成更多的不恰當…

目前只想到這樣,請  老師 同學 提點… 謝謝

[ 本帖最後由 QQ. 於 2012-7-17 09:05 編輯 ]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17 10:28

在這邊我還需要向馬爸、吉第姐致歉。

不論我的出發點是什麼,總是因為對『嘉言』提出了問題,而強化了馬爸提出意見的動力,也才有吉第姐後續的動作,造成嘉言被更改。
雖然前面幾則文章已寫下錯誤與歉意。
但仍須向馬爸、吉第姐致歉。

對兩位非常抱歉。
作者: 大雁    時間: 2012-7-17 10:37

引用:
原帖由 三宇 於 2012-7-16 19:04 發表
以上大雁文章中所訴之罪
改成過失會不會好一點

還有上課所提之罪也正為過失
謝謝老師提點。
寫『罪』,是因為認同、接受老師指導的方向與內容。
也警惕自己有這樣的過失,細微處以『罪』來大大的提醒自己莫再犯自己所寫下之錯誤。

老師將『罪』提醒改成『過失』會不會好一點,我的想法是:老師在照顧我的心情(不知道是不是錯解)。
非常謝謝老師。

那.....我就把他更改一下,可以嗎?
還是如果不改,是不是也有不周全的地方?

如果方向錯誤,還請老師再指導。
謝謝。

[ 本帖最後由 大雁 於 2012-7-17 13:44 編輯 ]
作者: 吉第    時間: 2012-7-17 13:53

對不起大家
懺悔一     生性喜愛在文字上琢磨      在文意上查人家的過失      
           過去所做現在受    今後當撤下放大鏡   知言語文字之有盡
           要反省是反省自己  

懺悔二      只覺得這句嘉言好   就急著貼出來分享      查不到嘉言的出處   
            其實就是因緣不具足    還是強行為之  今後當觀機緣   有出處的嘉言才貼出分享


懺悔三      不知道不可貼非佛法的嘉言    甚至不確切知道什麼叫佛法的嘉言
          目前只能把佛法的嘉言界定在佛經上或佛門祖師大德所開示過     足見自己的盲目
          今後應努力修學  深入經藏   

懺悔四      看到大雁提出問題即產生對雁兄又陷入在字意上挑惕的評論  
                 甚至心裡出現不耐煩的情緒反應  如此思維實是惡心
             今後一起情緒馬上念佛  佛力自力  善護吾心  若對當事人有利益 須表達亦不敢退卻  
         
懺悔五     看到馬爸寫的 心中更是覺得無奈  想說文字隨眾生心而有不同的意象
            再怎麼精鍊的文字都有他的局限性和不圓滿處   為何還在文字上做文章      
            如此思維實是惡心  今後一起批判他人的想法馬上念佛  
             佛力自力  善護吾心  若對當事人有利益 須表達亦不敢退卻   

懺悔六    誤用隨順的神聖意涵   其實只是掩蓋自己想要息事寧人的障眼法  
          覺得我沒有時間玩這種遊戲  你們愛怎樣就怎樣的     有不尊重別人的想法
          今後當體會隨順是歡喜的是甘願的是不計較的  
            

懺悔七     第一時間點沒有察覺有竄改他人言詞的行為  
           在悍馬寫後甚至覺得悍馬沒有搞清楚這句嘉言是我記憶中的一句話  
           哪有竄改他人嘉言之誤呢   後來上課聽老師同學說  才知道無形界之事  才了解事態嚴重  真是要謹言慎行
           今後為人處事要隨分隨力面面俱到  一念是遍虛空盡法界  影響重大

懺悔八    沒有覺察事件的缺漏   只看見單一面向    隨意給別人加分  今後要切實查明無過失才能隨喜讚嘆
           

懺悔九    老師認錯  覺得很高興  因為老師也錯過     今後應學習老師的認錯 隨力隨分消除想保護自己的心態   

懺悔十     有因為這件事起以後還是少說話少發表的鴕鳥想法  今後應隨力隨分消除想保護自己的心態  

懺悔十一  有覺得懺悔這麼多合宜嗎   會不會又被拿來當箭靶的疑慮心態   今後應隨力隨分消除想保護自己的心態

懺悔十二   整件事件由於是我貼了一句令同學產生疑竇的嘉言而起了軒然大波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雖然知道不可小看自己的一言一行    但生性怠惰不喜拘絆  還是容易隨自己的心意孤行
           今後當更有智慧   凡事宜防範於未然    多徵詢他人意見

[ 本帖最後由 吉第 於 2012-7-22 16:37 編輯 ]
作者: 小小    時間: 2012-7-17 14:21

閱讀老師和大仰po文內容
作者: athena    時間: 2012-7-17 19:54

屋~還是得乖乖回復。
作者: 溜溜    時間: 2012-7-17 20:37

閱讀老師和大仰po文內容



[ 本帖最後由 溜溜 於 2012-7-18 20:52 編輯 ]
作者: 小雅    時間: 2012-7-17 23:44

閱讀老師和大仰po文內容
作者: 大仰    時間: 2012-7-18 00:26

引用:
原帖由 猛龍 於 2012-7-17 08:41 發表
我來自首了  我錯了  請原諒
針對道歉的這部分~
還請馬爸爸多做說明囉~
作者: 大仰    時間: 2012-7-18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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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猛龍    時間: 2012-7-18 08:03

引用:
原帖由 大仰 於 2012-7-18 00:26 發表

針對道歉的這部分~
還請馬爸爸多做說明囉~
好的 說明不周之處 還請指正 謝謝 說明如下
分享自己對嘉言的想法 影響到後續不適當的發展

作者: joy    時間: 2012-7-18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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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joy 於 2012-7-18 08:38 編輯 ]
作者: joy    時間: 2012-7-18 10:22

引用:
原帖由 三宇 於 2012-7-16 11:27 發表
啟動特偵人員(啟賢、大仰)
這整個事件還有多少藏污納垢在裡頭。
我也要來自首
整個事件我也算幫兇

另外在大雁發文討論後,發現我自己有息事寧人,隔岸觀火的心態,
因為不想一直被大雁的問題追著問,所以鼓勵大雁上網發問,
在吉第姐PO這篇文時,也讓自己一直在觀看的角度看,沒把PO嘉言這件事當做自己的事。
懺悔
作者: 水明珠    時間: 2012-7-18 10:51

引用:
原帖由 猛龍 於 2012-7-18 08:03 發表

好的 說明不周之處 還請指正 謝謝 說明如下
分享自己對嘉言的想法 影響到後續不適當的發展
馬爸是否有去下載7月14日的上半節的課程錄音來聽?
作者: 猛龍    時間: 2012-7-18 12:51

引用:
原帖由 水明珠 於 2012-7-18 10:51 發表

馬爸是否有去下載7月14日的上半節的課程錄音來聽?
還沒有 我現在就去下載來聽 謝謝水阿季

作者: 猛龍    時間: 2012-7-18 15:42

聽完了  謝謝水阿季提醒
疏失之處請原諒我的無知
謝謝 老師和大家的指導 我會盡力改進不適當之處
包括  不要有自己的意見  不要玩文字遊戲 (目前想到這些)

作者: 吉第    時間: 2012-7-18 17:46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作者: 吉第    時間: 2012-7-18 18:21

懺悔三      不知道不可貼非佛法的嘉言    甚至不確切知道什麼叫佛法的嘉言      
    目前只能把佛法的嘉言界定在佛經上或佛門祖師大德所開示過     足見自己的盲目

我是覺得佛法的嘉言也可以生活化些。
是的   
懺悔十一  有覺得懺悔這麼多合宜嗎   會不會又被拿來當箭靶的疑慮心態

可否請吉第姐再深論這點?
過去不愉快的經驗深植在意識裡  心中有ㄧ股怨氣怒氣陰氣悶氣充塞  
ㄧ遇到相關情境就想保護自己不要受到屈辱
希望能有機會去解開自己這種不舒服的感覺而歡喜學習  歡喜納受

作者: 花淨水    時間: 2012-7-18 20:52

引自 吉第 部分貼文..........過去不愉快的經驗......就想保護自己不要受到屈辱..........  

要不要、想不想、願不願將過往 <屈辱的感覺>  自我割絕,
這有些難,需有堅定的毅力才能成就,
有困難,先別悶在心,試試表達出來,單打獨鬥太辛苦,又不能證明甚麼

林老師有許多的困頓,都從此來,過往的剛性(正義),並無法解除屈辱之苦感,
試著告別它們,有疑惑困難,先貼文,不扭曲,別亂想,大家都在努力中。
作者: 大大    時間: 2012-7-18 23:12

在問題被點出之前
我一點也沒有察覺有何問題
表示我的觀念也不是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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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反應真的很慢耶  
這兩天才想到: 不曉得我的不適當行為  會不會影響別人對大家的看法
那我個人的尷尬事小  影響大家事大啊    真的很抱歉
我偶爾反應快的事  反而錯了


[ 本帖最後由 大大 於 2012-7-20 19: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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