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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殺身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打印本頁]

作者: 三宇    時間: 2008-9-30 23:10     標題: 殺身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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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身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殺身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佛劍出豋場的霸氣,那無可比擬的堅
定眼神,讓它成為了歷史上從出現到擁有正式官方後援會最快的角色。
佛劍的個性就像一頁書一樣,以暴制暴,以殺制殺,但卻都擁有著一顆
極為慈悲的心。而佛劍分說較於一頁書,又有著更多的武俠氣息,也
許,是因為佛劍是用劍的關係吧。

        佛劍最令人欣賞的,就是他的不由分說,翻譯成白話也可以說是
一旦決定的事就算遇到任何的阻擾,也決不放棄。從滅絕希望的世界回
來後,決心入世對抗嗜血者,決殺邪之子。而邪之子只是一名剛出世,
尚未有任何惡行的幼童,當時九幽原本要自行動手,但面對如子幼童他
卻無法痛下殺手,便請求佛劍一定要殺掉邪之子。佛劍也答應了這個請
求,九幽問道(因何你有辦法對一位未曾做過任何惡行的稚子痛下殺手?)
佛劍回:{因為你不曾看過 滅絕希望的世界。}

       又有小活佛問道如果滅絕希望的世界是天命所歸,你又要如何?)
佛劍回道逆天。)便轉身走去。如此堅定的意志,不由分說的態度,照
就了佛劍分說這位偉大的聖者。

       佛劍分說是一名爽快的俠客,只有看到有人有難,決對義不容辭的
幫助。最令佛劍痛心的大概就是異度魔界出現苦境,魔城的火侵襲各處村
裝殘殺老百姓,佛劍一個人無法就所有人,眼睜睜看著無辜的老百姓死去。
而佛劍乾脆就到火的發源地直接把所有的火用功力吸進體內。在後來有三位
高人來滅火後,佛劍也因重傷而不敵赦生童子,差點就要跟觀眾SAY拜拜了。

        佛劍為了達成目的,可以犧牲自我。記得當初為了要殺即將入魔的小活
佛,佛劍手腳要受釘穿透之苦,走入小活佛的房間,殺了小活佛,穿上釘子的
每一步都令佛劍痛不欲生,但為了欺騙邪之子前往,佛劍不得不施此苦肉。
終於邪之子前來,而佛劍拉邪之子到了三十年後滅絕希望的世界世界,要同歸
於盡。因為到了那兒,佛劍縱然戰死,邪之子也回不來了。

        最後的結果大家都知道,佛劍一度散近畢生元功,化身修羅(見首頁)來對
抗邪之子,終於成功,還順便把三十年後的蓮花跟帶回,使素還真順利復活,
成功對抗以聖蹤為首的五人小組。這些都要算是佛劍的功勞。


[ 本帖最後由 三宇 於 2008-9-30 23:13 編輯 ]
作者: 三宇    時間: 2008-9-30 23:17

佛劍分說,心懷宏願,以拯救蒼生,斷罪斬業為己任,擁有凡人難以企及的高尚人格,也為凡人置身危難之中,走過艱辛的救世之路,堅定決心毫不動搖,這樣的大慈大悲也讓你深受感佩嗎?佛劍分說的殺生護生,與一般佛門戒律相違,這其中有何發人省思之處呢?逆天之路不由分說,佛劍分說的聖行之路哪一段最令你感動、最有勸人向善的教育意義呢?
作者: 洞澈圓明    時間: 2008-10-1 07:47

又有小活佛問道如果滅絕希望的世界是天命所歸,你又要如何?
佛劍回道逆天

好難啊~~ 偶可不可以當小朋友就好啊~~ 科科
我想應該曾經霸氣過 而那個霸氣是單純的硬氣
與慈悲之道漸行漸遠
霸氣的慈悲 真的要無四相才可能 但又要這樣才無四相 相輔相成
好難啊~~ 偶去當小朋友好了~~ 大人請先行~~ 慢走喔~~

現在先單純學習一切都承擔
作者: 啟賢    時間: 2008-10-1 10:29

歡喜做,甘願受。
簡單的幾個字,要做到卻不容易,一起加油。
作者: sol    時間: 2008-10-1 10:34

引用:
原帖由 洞澈圓明 於 2008-10-1 07:47 發表
霸氣的慈悲 真的要無四相才可能 但又要這樣才無四相 相輔相成
沒錯沒錯就是這樣!

雞要生蛋蛋才能孵雞,

不勇敢起個頭是跳不出圈圈的!

作者: 大仰    時間: 2008-10-1 10:41

日常生活理  很多事情該斬不該斬  
有時候真難辨別...
智慧真的粉重要 要從一次一次經驗體會 學習....
不能亂斬別人  
偶來斬自己的壞習氣先.....>_<


此外 這個也讓我想起
之前與朋友討論的一個兩難問題.

1.如果有個未婚媽媽無力養小孩  
  該不該讓她生下來?
又亦或

2 科學進步  已經發現懷孕中的胎兒有疾病 (唐式症..etc)
生下來不僅難帶  此胎兒不一定能自立  也可能活不久
又該如何?

難難難.......

阿...這樣有離題嗎 ^_^;;

[ 本帖最後由 大仰 於 2008-10-1 10:46 編輯 ]
作者: 啟賢    時間: 2008-10-1 10:45

我覺得大仰的問題很實際。

問題1.如果有個未婚媽媽無力養小孩該不該讓她生下來?

拿掉小孩當然要受果報,勉強生下來了之後可能製造更多的問題。
我認為就像犯了錯,斬了,錯到次為止,不斬繼續錯下去造更多的惡業(如不能妥善照顧)。
犯了錯當然該受責罰,但如能誠心懺悔我想法界慈悲是會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但若一錯再錯可能就比較麻煩。

問題2.科學進步  已經發現懷孕中的胎兒有疾病 (唐式症..etc)

真是困難的抉擇,這樣的情況又非自願,當下因果我們一般人也不清楚,難啊。
這時候通常的台詞會是「神阿,請幫幫我吧~」之類的吧?@@

當然若還有能力或堪受應該還是要生下來了緣,無論1.或2.都是我們召感來的,只是這樣的問題還是得視當下環境,最好能有善知識從旁建議,如何亡羊補牢將傷害降至最低。

這部分若有偏差有請老師補充。


[ 本帖最後由 啟賢 於 2008-10-1 12:15 編輯 ]
作者: 啟賢    時間: 2008-10-1 10:51

引用:
原帖由 大仰 於 2008-10-1 10:41 發表
1.如果有個未婚媽媽 ...
2 科學進步  已經發現懷孕中的胎兒有疾病...
難難難...
要圓滿解決問題確實不容易啊。
作者: 大雁    時間: 2008-10-1 11:00

佛劍給我最簡單的感想是:
你做任何事的初衷、動機與出發點。
懷抱著什麼樣的心態去做你決定要做的事?
只要是對的事,就是不由分說的去做(當然包含了些執著在內)。
不過以戲來看,姑且當作是對的事情。

五濁惡世有太多理由讓我們掩蓋真正的動機來說服自己忽視不夠理想的成分。

佛劍連散去頭上的舍利子化身修羅都敢,只因為他認為挽回30年後滅絕希望的世界是對的事情,只要是對的事情,就不由分說。

後記:
佛劍後來散去的舍利子有一顆跑到母猿體內入成聖胎,就是『圓兒』,因緣上他變成有了個兒子。
當然也又揹上出家人怎有小孩的攻擊。
但對他來說,就是扛起來,不由分說...........

[ 本帖最後由 大雁 於 2008-10-1 11:07 編輯 ]
作者: 洞澈圓明    時間: 2008-10-1 11:28

引用:
原帖由 大雁 於 2008-10-1 11:00 發表
五濁惡世有太多理由讓我們掩蓋真正的動機來說服自己忽視不夠理想的成分。
對啊對啊~~
但一定要了解動機 迴光返照
不然境還是會繼續反覆
之前我家貓愛亂尿尿 超愛~~
一開始就邊清邊生氣 之後就改用扁的
最後甘願了 就是去做(因為機車事件的體悟) 他們沒再亂尿了耶~~
後來聽美女講 有位客戶也是跟家裡寵物有點摩擦
爺爺說:狗畢竟還是狗 但重點在你那個時候的心
作者: 大大    時間: 2008-10-1 20:11

好厲害  有能力如此清楚未來會發生的事
而且還能不由分說做該做的事

我的個性就蠻偏頗於當個好人不敢當壞人
而且還會在當好人後不太心甘情願    哈

如果以圓滿為目標的話
軟硬好壞皆是工具端視如何運用得宜

短視的人會認為殺身(斬人)不好卻不知遠見的人是為護生(斬業)
所以還是學習少下評論比較好   因為不知自己的見解到何程度
還是多聽聽別人的看法    多留些時間培養自己的能力先

作者: sol    時間: 2008-10-2 08:57

很懷疑業可以用斬的嗎?
作者: 黃楊木    時間: 2008-10-2 09:31

突然心裡冒出來:

不純, 砍頭...
...
砍蜜蜂的頭
作者: 三宇    時間: 2008-10-2 20:28

引用:
原帖由 sol 於 2008-10-2 08:57 發表
很懷疑業可以用斬的嗎?
哈哈~~~布袋戲咩

菩薩就是如此用心阿

這就要問大雁阿

作者: 大雁    時間: 2008-10-20 21:43

很懷疑業可以用斬的嗎?

不以戲劇呈現來說,應該是不行吧!
不過,這裡所謂的斬業,應該這樣說吧,如果『不造新殃』也算是斬未來之業,那佛劍面對反派的作為,可當作如是解釋。
但要附註一點,布袋戲內畢竟角色的正反非常分明,所以不討論人性灰色的過度地帶,而且出發點很重要,殺的動作是造新殃殺業還是斷未來未發之罪業,相信劇中設定佛劍是大智慧者,不會有所迷惘。
但我們凡夫俗子,就不是那麼清楚,所以還是且莫以身試法,那怕那念頭只是面對小小的螞蟻。

以上為淺見!
作者: 三宇    時間: 2008-10-20 22:40

不殺生乃基於尊重一切眾生之故,然而在某些特殊的因緣下,大乘戒是可以開方便的。例如:當菩薩見到盜賊欲盜財殺人時,慈悲的菩薩為了不令盜賊墮地獄受苦,便寧可殺那盜賊;如此,菩薩不僅不犯戒,反而還得功德!此外,菩薩為了救一家人寧可殺一人;為了救一村,寧可殺一家人;為了救一國人,寧可殺一村的人。這就是菩薩悲智雙運的方便法門!
作者: 三宇    時間: 2008-10-20 22:41

但因果還是揹喔
作者: 大雁    時間: 2008-10-20 22:45

是是,就如同佛劍曾變成修羅救世,後來雖然恢復聖行者姿態,但曾墮修羅的因果,還是必須承擔!
作者: sol    時間: 2008-10-21 14:55

了解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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