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參考:佛光大辭典 百丈野狐 |
釋文: 禪宗公案名。乃唐代百丈懷海禪師與野狐之機緣對話。由此公案點出因果歷然之理。 又作不落不昧、五百生野狐、百丈不昧因果、百丈野狐墮脫。 從容錄第八則(大四八‧二三一下): 「百丈上堂,常有一老人聽法,隨眾散去。一日,不去, 丈乃問:『立者何人?』 老人云:『某甲於過去迦葉佛時,曾住此山。有學人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對他道:不落因果。墮野狐身五百生。今請和尚代一轉語。』 丈云:『不昧因果。』老人於言下大悟。」 此公案中,老人於過去世因說「不落因果」而撥無因果,即否定因果之理;而由否定因果之故,遂墮於惡趣之中。 「不昧因果」則與不落因果相反而肯定因果;以肯定因果之故,乃能脫離惡趣。 蓋自佛教之基本教說而言,深信因果為正傳之佛法,乃一種大自然之法則。故吾人不可妄加分別臆度或否定,如能深信此種理法而依之修行,則為成佛之道。故於此則公案中,老人因百丈代為轉語「不昧因果」而消泯過去獨斷之迷夢,於言下大悟,得脫野狐身。 古來禪家多以撥無因果卻自以為悟達因果者,稱為「野狐禪」,蓋由此典故而來。〔聯燈會要卷四、五燈會元卷三、禪宗無門關第二則〕p2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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