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來簽到了。
最近因為一些事(之後再po出來分享),也開始狂看板上有關心念的文章。
星期一去上課,隔壁的大陸同學忘記帶走她的黑圍巾,我便幫她留著,等到下一次上課再還给她。
(但是當時我沒有她電話,所以沒有通知她,她的圍巾在我這。)
結果昨天星期二一大早要去上課,看到包包中的黑圍巾,心中起了貪念。
心裡突然浮現出"這圍巾好漂亮,我應該可以據為己有"這想法。
當下馬上嚇到,馬上罵自己為啥還要有這想法? 馬上轉念想,一定要還給對方。
接著我就去趕校車了,我通常都是那個時間出門,都會趕得上8:10分的校車。
沒想到,我快走到校車站牌那,那班校車在我面前開走,若是我沒趕上這班校車,我注定要遲到。
然後我馬上查下一班校車何時來,看了一下,8:25分還有一班,到教室也頂多遲到五分鐘。(我8:30分上課)
沒想到,8:25分這班校車,它延誤了將近15分鐘才到,等到我到教室時,我遲到將近半小時了...
幸好老師人很好,聽我解釋後才沒有算我缺席。
後來回家仔細想想,會不會校車遲到跟我早上的貪念有關連。
接著馬上通知那位同學,跟她說她圍巾在我這。
對方聽到非常高興,原來對方也很急著找她的圍巾,正準備隔天要去問學校辦公室。
我想也對,若是換我丟東西,我也會很急著找它們。
天阿,我竟然還想把這圍巾據為己有,相當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