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週 嘉言
親有疾 藥先嘗 晝夜侍 不離床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喪盡禮 祭盡誠 事死者 如事生
弟子規-入則孝
易解:父母親生病時,子女應當盡心盡力的照顧,一旦病情沈重時,更要晝夜服侍,不可以隨便離開。父母去世之後,守孝期間(古禮三年),要常常追思、感懷父母教養的恩德。自己的生活起居必須調整改變,不能貪圖享受,應該戒絕酒肉(請參考地藏經,孝子應如何給往生者修福)。
辦理父母親的喪事要哀戚合乎禮節,不可草率馬虎,也不可以為了面子鋪張浪費,才是真孝順。
(論語: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祭拜時應誠心誠意,對待已經去世的父母,要如同生前一樣恭敬。(論語: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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