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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神

十神

十神:五行之間的關係,再分陰陽

五行

陰陽

對應五行

十神

簡稱

陽木

  陽陽

比肩

比劫

陰木

  陽陰

劫財

陽火

  陽陽

食神

食傷

陰火

  陽陰

傷官

陽土

  陽陽

偏財

正偏財

陰土

  陽陰

正財

陽金

  陽陽

七殺

官殺

陰金

  陽陰

正官

陽水

  陽陽

偏印

正偏印

陰水

  陽陰

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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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稱居然不是 傷食 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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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來了 請仿照上表 列出其他九個天干的十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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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陰木 -> 甲 陽木 劫財(同我)
     -> 乙 陰木 比肩(同我)
     -> 丙 陽火 傷官(我生)
     -> 丁 陰火 食神(我生)
     -> 戊 陽土 正財(我剋)
     -> 己 陰土 偏財(我剋)
     -> 庚 陽金 正官(剋我)
     -> 辛 陰金 七殺(剋我)
     -> 壬 陽水 正印(生我)
     -> 癸 陰水 偏印(生我)


[ 本帖最後由 sol 於 2011-3-1 10: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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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神由天干衍生, 自然也有生剋

這裡又是腦筋轉轉轉的時刻了

練習方法: 以木為主體 來動動腦, 慢慢把五行的生剋, 轉換成"比食財官印"的生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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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     乙          丁         己         辛        癸
--------------------------------------------------------------------------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偏印 正印
乙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七殺  正印 偏印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丁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七殺
戊     七殺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己     正官 七殺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庚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辛     正財 偏財 正官 七殺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壬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癸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七殺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生                         剋
比----->食             比----->財            
食----->財             食----->官
財----->官             財----->印
官----->印             官----->比
印----->比             印----->食

[ 本帖最後由 joy 於 2011-3-2 10: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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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joy 示範答題
我練習時雖然知道方向是像sol寫的那樣
利用五行生剋(同我  我生  我剋  剋我  生我)分成五項(比食財官印)
但還是被該項兩種神的先後給困住了
好像陰陰或陽陽就是同一項的第一個神, 對嗎?

有關帖#3 & #5, 原來是兩個問題喔, 我又弄錯了, 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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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食傷 跟 比劫 是同屬性(陽陽/陰陰)在前
其餘財官印都是陰陽配為正

所以我說怎麼不是傷食 跟 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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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肩有對等的意思,與我同者,所以是陽干見陽干、陰干見陰干稱。
食神有我所流出者之意,因此也是與我同,故也為陽見陽、陰見陰。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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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ol 於 2011-3-5 00:00 發表
只有食傷 跟 比劫 是同屬性(陽陽/陰陰)在前
其餘財官印都是陰陽配為正

所以我說怎麼不是傷食 跟 劫比   
道長觀察的好仔細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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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啟賢 於 2011-3-5 08:02 發表
比肩有對等的意思,與我同者,所以是陽干見陽干、陰干見陰干稱。
食神有我所流出者之意,因此也是與我同,故也為陽見陽、陰見陰。
多謝賢哥精闢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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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啟賢和sol的解釋

前兩天想到不曉得可不可以這樣聯想
比(木): 樹木同根生
劫(火): 趁火打劫
財(土): 土財主
官(金): 有錢可當官(當官賺錢)
印(水): 黑印章

不過這樣互換後又要想一次相生剋  也很麻煩
直接用本來的相生剋順序圓圈  好像比較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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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能幫助記憶的方式都是不錯的方法。
另外提出個人學習分享,每種五行屬性都會有「比(劫)、食(傷)、正財(偏財)、官(剎)、正印(偏印)」的對應,單以一種屬性配合口訣較不完整,個人是先了解十神原本定義的關係,對應到各別屬性都能適用,因為原則不變。

此原則是由五行生剋制化再配合陰陽屬性不同後而產生十種變化現象,古人以十種名稱代表而名為十神。
如;與我同者(同屬性),比肩、劫財(分陰陽)。
甲+ => 甲+:比肩,成語有「肩並而立」、「比鄰而居」,因此有對等、親近的意思,故延伸代表平輩、兄弟姊妹、朋友。
甲+ => 乙-:劫財,可以視作與我同的另一面,所以引申有競爭的意味,我剋者為妻財,有人與我爭財。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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